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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工智能关联企业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17 作者: 点击次数:2287

  •        人工智能是在新一代信息技术基础上滋生并迅速发展的新兴产业,目前尚无统一标准分类和统计制度。为深入推进省政府关于《浙江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实施,及时掌握人工智能发展等情况,科技厅拟联合省统计局建立人工智能统计监测评估制度。为保障统计监测结果真实有效,科技厅决定开展人工智能关联企业摸底调查,建立我省人工智能关联企业名录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纳入摸底调查企业应在杭州市域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从事人工智能核心和关联产品生产的企业。经营范围属于《浙江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确定的智能安防、智能家居、智能汽车、智能机器人、智能软硬件及产品5个产业领域;不属于上述5个产业的企业,作为“其他”列入摸底调查范围。对照《浙江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确定的5个人工智能产业的统计参考目录见附件1。

           2. 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智能化生产(服务)活动的目标企业,服务领域涵盖农业、制造业、医疗卫生、金融、商务、物流、教育、文创体育、健康养老、政务、法庭、交通、环保等13个产业领域;不属于上述13个领域的目标企业,作为“其他”列入摸底调查范围。

           3. 已拥有(或已申请)人工智能相关专利的企业。

           二、表格填报

           请拥有以上符合要求的企业(浙江省人工智能产业参考目录见附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填写附件中的《人工智能企业清单表》,并于1月18日12点前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2080915515@qq.com,如有疑问可致电联系协会秘书处洪乐颐0571-87155113。


    附件:人工智能企业清单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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