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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孵化器、众创空间火炬统计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05 作者: 点击次数:2419

  •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的落实2021年度全国火炬统计工作的相关要求,提升2021年度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统计工作质量,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及时间

           本次调查内容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运行情况、在孵(毕业)情况、众创空间综合运行情况。

           1、众创空间年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众创空间没有在孵企业报表,只需填报《众创空间综合情况统计报表》。

           2、孵化器年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必须同时上报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数据(综合表数据由在孵/毕业企业数据累加得出)。

    二、调查范围

           浙江省内所有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单位。


    三、调查系统和账号

           1、孵化器、众创空间填报单位登录科技部火炬中心综合业务办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s://tyrz.chinatorch.org.cn/hjismp/a/login)完成数据填报。

           2、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和国家级孵化器及往年已填报过的单位账号查阅附件名称(附件一)【密码遗忘可找统计联系人修改】。

           3、新建账号需填写众创空间、孵化器新增账号申报表(附件二),并报送至协会邮箱fhqxh@vip.163.com,由协会统一开设账号并回复。

           4、孵化器、众创空间年报在平台上完成填报数据提交,经市、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孵化器、众创空间综合情况表”(带火炬水印)封面,经孵化器、众创空间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后缀为“.jpg”的纸质报表封面扫描件图片至平台完成提交(具体操作流程为填报首页,点击“打印”、点击扫描件“上传”,选择图片类型“报表扫描件”),方可完成本年度统计工作。


    四、联系方式

           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陶颖婷  电话:0571-88217775/13575749156

           浙江省孵化器(众创空间)统计工作群:378262464


    附件:浙孵协字[2022]1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孵化器、众创空间火炬统计工作的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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