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
当前位置:首页 > 长三角培训

第十七期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培训班

培训介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人才队伍培训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7〕6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现阶段浙江省孵化器从业人员的实际需求,同时也问了能够进一步提升孵化器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协会将组织开展“第十七期”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培训班。

现将本期培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专业化培训,依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中的相关要求,增强孵化器从业人员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全面了解,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形成高水平、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服务队伍,为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高水平人才保障。

二、培训对象

从事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科技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员等。

三、培训内容及形式

培训课程将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和教学内容,结合国家及我省孵化器最新的政策法规、建设运营、服务体系等主题,对科技企业孵化器行业相关知识进行全面和系统的培训。学员须参加全部课程内容的学习,且所有培训课程考勤记录完整(考勤将作为评分依据之一)。

课程结束后,将组织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评分,考试合格后,由国家级行业协会统一颁发《创业孵化从业人员初级培训结业证书》。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

本期培训班定于2019年3月26日(周二)至3月29日(周五)举办,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

2、培训地点:

杭州费尔曼铂金大酒店

(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95号)

五、培训费用及住宿说明

1、培训费用:

协会会员单位每人2500元,非会员单位每人2800元。费用包含培训费、餐费、教材费、考试费、制证费等。

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2、住宿说明:

建议统一入住杭州费尔曼铂金大酒店,房间由会务组统一预订,标间340元/间/天,单间340元/间/天(以上房价皆含早)。住宿可选择单间和标间。标间为两人合住,选择标间且无特别说明者,协会将随机安排合住。

住宿费用自理,如选择标间合住则只需支付一半房费,住宿发票请在酒店前台开具。

六、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本次培训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报名人员登录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官网的培训报名主界面,并完整填写所有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报名”提交。报名信息提交后即默认报名成功,后续我们会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与您联系确认。报名链接: http://www.zjfhq.com/portal/training/visitor/add/16

2、提交照片:

培训学员请自行准备两张纸质正面免冠两寸照(照片背景底色不限,用于制作证书)和一张电子照片(须与纸质照片一致,用于备案存档)。请在纸质照片背后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姓名,报到时交予工作人员,电子照片将在培训期间由工作人员负责收取。

3、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

本次培训班培训人数初定80人,满额即止,欢迎全国各地孵化器、众创空间同仁报名参加培训。

4、报名确认

本次培训采用先付款后确认信息的报名方式。请各位参加培训的学员在网上报名后,尽快完成缴费以确保报名成功,协会将在收到报名信息和培训费用之后电话(短信)联系报名人员确认报名信息。

七、报到说明

1、需要住宿的学员:

3月25日入住酒店的学员,请于当天下午2点后前往酒店大厅报到并办理入住(如提前到达,请直接到酒店前台办理入住,并说明前来参加培训即可)。3月26日入住的学员,请直接前往上课地点“酒店三楼宴会厅”报到。

2、不需要住宿的学员:

请于3月26日上午9点前直接前往上课地点“酒店三楼宴会厅”报到。

八、缴费说明

请通过银行转账汇款(不支持刷卡以及现金支付)

账户名: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高新支行(建行高新支行)

账 号:33001616735053011477

发票开具:协会将在财务对账后,在培训期间下发培训费发票供各单位核销。

九、联系方式:

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联系人:

陶颖婷 0571-88217775 / 13575749156

洪乐颐 0571-87155113 / 15068740568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199号创业大厦702室